【摘文】聯合國將台灣入會提案散發給所有會員國
台灣以「台灣」名義入聯案進入實質程序。
台灣申請入聯案
(聯合國會議編號:A/ 62/ 193(英文版)、(中文簡體版))
中國反對台灣入聯,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聯合國會議編號:A/ 62/ 268(英文版)、(中文簡體版))
資料來源:聯合國第六十二屆會議文案
聯合國將台灣入會提案散發給所有會員國
PF2R2002.CAP [PP] 08/29/07 23:22:00
(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二十九日專電)中華民國十六個友邦提案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案(編號:A/62/193),聯合國已經翻譯成六種官方語文,今天刊登在聯合國網站並散發給一百九十二個會員國。提案要求第六十二屆聯合國大會將台灣入會案列為大會議程補充項目。
這項動作象徵台灣今年加入聯合國案已經進入實質法定程序。聯大九月十八日開議,總務委員會預計九月十九日討論台灣友邦的提案。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推動參與聯合國十五年以來,首度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這份提案由台灣十六個友邦共同連署,八月十四日完成遞件程序,連署國包括索羅門、帛琉、吐瓦魯、馬紹爾、吉里巴斯、諾魯、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史瓦濟蘭、馬拉威、聖多美普林西比、聖文森、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宏都拉斯、薩爾瓦多等。
聯合國在八月十七日將提案列入,並翻譯成六種官方語言,今天刊登在聯合國網站,並散發給所有會員國。提案促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依安理會暫行議事規則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以及聯合國憲章第四條,處理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問題。
同時台灣方面也依聯大議事規則第二十條規定,附上由陳水扁總統具名的一份解釋性備忘錄以及一項決議草案。
解釋性備忘錄刊載中華民國(台灣)總統陳水扁於七月十九日首度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信函全文,依聯合國安理會暫行議事規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提交台灣加入聯合國申請。
對於潘基文退件,陳總統在解釋性備忘錄也提到,聯合國秘書長的反應「超過了他的特權範圍」。
解釋性備忘錄還提及台灣加入聯合國三點正當性,包括台灣有權成為聯合國會員及國際社會建設性成員;台灣從來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政府或省份;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從來就沒有解決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
決議草案則說明,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只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及所有有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沒有確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一部分,也沒有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或所有有關組織中代表台灣或台灣人民的權利。9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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